
為協助社區持續維護老舊公共設施使用安全、提升整體居住品質,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今(23)日指出,115年度「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即日起受理申請,期限至115年12月1日止,或經費用罄為止。
115年度補助依建築物使用執照核發年度區分補助額度,使用執照於84年(含)以前核發之公寓大廈,每案最高可補助新臺幣1萬元;85年(含)以後核發者,每案最高補助5,000元。補助範圍以大樓共用部分為限,包括電梯、水塔、外牆修繕、排水溝渠清潔等項目,均可提出申請。
工務局表示,隨著使用年限增加,不少大樓公共設施設備逐漸老化,市府多年來持續推動相關補助措施,協助社區改善老舊設施、維護環境衛生與公共安全,同時減輕住戶修繕負擔。近年申請情況踴躍,尤其外牆磁磚剝落與電梯設備修繕,成為多數社區申請的重點項目。
工務局進一步說明,凡建築物領得使用執照滿5年,且已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完成報備程序者,即可提出申請。申請時須填具工務局提供之申請書,並檢附施工前、後現場照片、相關領據等文件。由於年度預算有限,提醒符合資格且有修繕需求的社區儘早提出申請,逾期或經費用罄將不再受理。
相關補助辦法及申請表格,可至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網站下載查詢(首頁→建管業務→公寓大廈管理及建築線→高雄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辦法及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