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非法棄置 共創環境美好

  鑑於近年常有不肖業者於本縣偏遠地區傾倒、回填廢棄物,因此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為遏阻非法棄置問題,針對列管廢棄物清除機構(代清除業者)清運車輛,全面要求依規裝置GPS即時追蹤系統,隨時掌握清運車輛運輸路線,以科技掌握事業廢棄物的來源及流向,有效取締事業廢棄物非法清運,避免代清除業者隨意棄置事業廢棄物,造成環境汙染。

  花蓮縣111年1月起至112年4月底止,廢棄物非法清運及非法棄置案件計66件,主要來源均屬違法代清除業者將事業所產出之廢棄物(例:磚、瓦、水泥塊等),隨意棄置農地或山坡地上,經追蹤廢棄物來源為房屋整修衍生之廢棄物佔為多數,因委託未依規定申請許可證之車輛無裝設GPS造成環保局追蹤困難,後續追查非法棄置作業,倘若有發現非法清運或非法棄置情形,非法代清除業者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1,500萬元以下罰鍰,另委託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0條規定需付連帶清理責任,如有違規事實,環保局將嚴重處分,絕不寬貸。

  環保局表示,縣長徐榛蔚響應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推廣花園城市、友善環境。本縣業者營業登記中申請「廢棄物清除或廢棄物處理」項目廠商眾多,但依規定向花蓮縣環保局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業者僅74間,因此民眾若有委託清運廢棄物之需求,可先行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https://wcds.epa.gov.tw/WCDS/) 查詢合格代清除業者,避免委託非法業者進行清運,而導致受罰。

撰文、攝影/花蓮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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