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管嬰兒治療補助 花慈生殖醫學中心可申請

  衛福部為支持與協助不孕夫妻生育願望並減輕進行試管嬰兒之經濟負擔,自110年7月1日起,衛生福利部將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對象由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擴大至所有的不孕夫妻,只要夫妻雙方有一方具有我國國籍,而且妻的年齡未滿45歲,即可申請政府的補助,預估每年將有2.3至2.8萬對不孕夫妻受惠。

  國民健康署呼籲,若夫妻在沒有任何避孕措施,且有規律性生活,經過一年以上仍未懷孕,夫妻雙方要及早一起就醫,如經醫師診斷需進行試管嬰兒療程之不孕夫妻,符合資格者歡迎申請試管嬰兒補助。

  國健署提供不孕症試管嬰兒治療補助計畫,對象是具中華民國國籍之不孕夫妻,且妻年齡不超過44歲(以申請日的月份計算)。

  花蓮慈濟醫院生殖醫學中心是花蓮地區唯一獲授權服務單位,如花蓮慈院生殖醫學中心評估符合補助資格後,即可向國健署提出申請。

  申請人應備妥文件及資料:1.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2.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正本(一般夫妻免附)。

諮詢方式:
花蓮慈院生殖醫學中心:03-8561825,分機3330
婦產科陳寶珠醫師門診(每週二上午、每週四上午):03-8561825,分機3386。

花蓮慈濟醫院生殖醫學中心陳寶珠主任

撰文/鍾懷諠;攝影/楊國濱

資料來源:衛福部;TC 新聞中心製圖編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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